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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哈媽去摩托車的前燈了。
其實距離上次修大燈時是大約不到一個月時。
我還記得當時的公里數是8千3左右。
為什麼會記得哩?因為8千4要換油。
那時去換燈時為了省錢,想說公里數還沒到所以就只換了前燈。
過一陣子才要去換油,結果,我這次換的大燈就這麼在還不到8千4時,燒掉了近燈。
My God,也太快了吧!
所以哈媽就先切了遠燈來擋一陣子,要去問老闆怎麼這麻快就燒掉了。
但是,哈媽這次的遠燈還真能撐,一直撐到8千5百多還沒燒。
而且最近真的是超級忙碌,每天只想快快衝回家吃飯發呆。
前天回家時,因為遠燈也燒掉了,在園區騎車時,差點被闖紅燈的騎士撞了個正著。
因為我跟他都沒有大燈,所以像二個瞎子一樣。
昨天哈爸要我一定要去換燈。
講了這麻多,要進到正題了。
我騎去摩托車店時,說我要換油還有換燈。
阿迪他爸在幫我換油和換燈時,我鼓起勇氣向前跟他說:上次在8千3時換的燈一下就燒掉了。
後來我用遠燈撐到現在。
阿迪他爸說:這個不一定的啦!有些燈炮的壽命比較短,會比較快燒掉。
後來我又在次鼓起勇氣的說:但是它不到8千4就燒掉了。
阿迪他爸就說:等一下我幫你看看是不是電壓不對。
檢查了電壓後,是正常,燈泡也沒錯。
最後的結果就是,燈泡不用錢。

阿迪他爸很阿沙力的說:燈泡不用錢啦!再燒掉再來找我。
雖然很便宜,而且車子也是跟他們買的。
但是還是很開心。
我本來是不打算講的,畢竟還用遠燈撐了這麼久,怎麼好意思。
但是經過了在工作上和生活上好多好多的事情和經驗後。
結論是"好處是給敢要的人"
不敢要的話,去當好人好了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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