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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哈媽去摩托車的前燈了。

其實距離上次修大燈時是大約不到一個月時。

我還記得當時的公里數是8千3左右。

為什麼會記得哩?因為8千4要換油。

那時去換燈時為了省錢,想說公里數還沒到所以就只換了前燈。

過一陣子才要去換油,結果,我這次換的大燈就這麼在還不到8千4時,燒掉了近燈。

My God,也太快了吧!

所以哈媽就先切了遠燈來擋一陣子,要去問老闆怎麼這麻快就燒掉了。

但是,哈媽這次的遠燈還真能撐,一直撐到8千5百多還沒燒。

而且最近真的是超級忙碌,每天只想快快衝回家吃飯發呆。

前天回家時,因為遠燈也燒掉了,在園區騎車時,差點被闖紅燈的騎士撞了個正著。

因為我跟他都沒有大燈,所以像二個瞎子一樣。

昨天哈爸要我一定要去換燈。

 

講了這麻多,要進到正題了。

我騎去摩托車店時,說我要換油還有換燈。

阿迪他爸在幫我換油和換燈時,我鼓起勇氣向前跟他說:上次在8千3時換的燈一下就燒掉了。

後來我用遠燈撐到現在。

阿迪他爸說:這個不一定的啦!有些燈炮的壽命比較短,會比較快燒掉。

後來我又在次鼓起勇氣的說:但是它不到8千4就燒掉了。

阿迪他爸就說:等一下我幫你看看是不是電壓不對。

檢查了電壓後,是正常,燈泡也沒錯。

最後的結果就是,燈泡不用錢。害羞

阿迪他爸很阿沙力的說:燈泡不用錢啦!再燒掉再來找我。

雖然很便宜,而且車子也是跟他們買的。

但是還是很開心。

我本來是不打算講的,畢竟還用遠燈撐了這麼久,怎麼好意思。

但是經過了在工作上和生活上好多好多的事情和經驗後。

結論是"好處是給敢要的人"

不敢要的話,去當好人好了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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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iris030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