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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二去看了一間公寓,在妹妹家對面。

很大,三房二廳1.5衛,前後陽台。

屋主是竹科公司的主管,在竹北有買了新房子,想把舊屋賣掉。

地點是在巷子裡,三樓,有車位,安靜也通風。

有社區警衛,有垃圾集散場,有中庭。

那天去看了看,覺得除了房子裡的一些裝潢和家具不想要,其它都還好。

但是回來考慮了超過預算太多和一些問題後,我們還是沒有要買。

雖然哈媽算了算要繳房貸應該是行有餘力。

這幾天哈媽一直在想,跟哈爸兩個人住在阿姨家的頂樓加蓋裡,也住了五年。

沒有作過裝潢,地板上還留有前房客留下來的很多煙疤,清都清不掉。

對自己比較好的一件事就是裝了新的冷氣。

但是為了價錢,湊了二個人的過年、中秋、端午、勞動節禮卷加現金後買了噸位不夠的冷氣,現在只是開了不會流汗。

每到夏天就熱了個半死,因為在頂樓,所以雖然外面是涼風,但房子裡還是很熱。

假日也是撐到室內溫度36度以上才要去開冷氣來吹。

晚上規定要洗完澡才可以開冷氣,早上只能吹到六點。

在屋頂自己漆了白色防水漆和西晒面掛上黑網子防曬後,一直催眠自己房子溫度降了三、四度,

家具也是用前房客跟阿姨留下來的舊家具。

現在住的透天厝,因為阿姨他們沒有住在樓下,所以公共區域沒人打掃。

以前我有時會掃一掃樓梯,天花板蜘蛛網,抹抹地板,後來發現一個人整理好累,就沒再掃過了。

每個來我們住的地方的朋友都說,像鬼屋,或是像沒在營業的卡拉OK。

我們租的是頂樓裡二間雅房,共用一間廁所,廚房在一樓,但是我們沒有下去用過。

只在走道上陽台門那裡加了一張桌子,用個卡式爐當煮飯的地方。

有個很大很大的陽台,但是我們只有晒衣服和朋友來烤肉時會用到。


有很多朋友跟我們說,要我們換一個舒適一點的環境。

但是好房子一個月的租金讓我們退縮,只好住在這裡。

有時想想,為什麼跟哈爸這麼苦自己。

身邊多的是朋友,開百萬好車,貸九成住高樓華廈還買全新家具,小孩出生時用的是全新嬰兒用品,名牌包高價鞋出入飯店吃大餐。

我跟哈爸都很努力,穿戴便宜衣物,哈仔也沒有玩具,余寶的嬰兒用品不是贈品就是二手的。

是我們賺的比較少嗎?是我們花的比較兇嗎?

我覺得是觀念吧!

車子能代步就好,房子遮風蔽雨就好,哈仔本來就不愛玩具,哈爸哈媽幫她洗澡剃毛會比去外面美容讓她高興。

因為不用在小籠子裡等馬麻去接她回家。

余寶的用品如果買新的到時還不是要送人,有些用沒有多久就不能用了。

一千二跟二百都可以吃飽,那吃二百就好啦!

想想我們要求真的不高,可以擁有很奢華的生活,但是我們這樣就很好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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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iris030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