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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LX3,是我的結婚禮物。

媽媽給哈爸頭尾紅包,哈爸讓我自己選自己想要的頭尾。

因為哈爸有錢放在我這裡,所以我就說我要選這個,LX3。

結婚的前一天,我們倆個去到傳說中的億華買相機。

因為太早到了,億華美女群們要下午一點才上工,所以我們還去隔壁的小貓花園吃了個不便宜的午餐。

那裡的小貓好多哦!還會坐在你的旁邊陪吃飯。

不過那裡的餐點,哈媽不推~

又不便宜又不怎麼樣。

言歸正傳,LX3是我比較了幾款相同的相機後得到的結論。

本來我是較愛理光的GRD2,不過價格及實用考量後,我還是選了LX3。


它有PSMA四種拍照型式,還有一些其實我用不太到的各種情境設定。


主要我喜歡它是因為他的色彩很有深度。


一公分近拍也沒問題。


是一台很稱職的隨身機。

至少有了這台,當哈媽放空在照相時,哈爸也能有點事作,不會一直哭么說我都不理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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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iris030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